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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勿「虛報遷徙」,以免違法受罰!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苑裡鎮戶政事務所

一、戶籍遷徙係事實行為,應依據實際居住事實辦理遷徙登記。

二、虛報遷徙登記(即俗稱之幽靈人口)不但造成戶籍登記不正確,如影響選舉結果,亦可能觸犯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結果罪。

三、戶政事務所查明為虛報遷徙者,應依法將當事人戶籍撤銷至原遷出地外,並可依法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。

四、刑法第146條第2項規定,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,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