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111年1月1日(含)以後出生之新生兒生育津貼調整為新台幣1萬元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苑裡鎮戶政事務所

凡111年1月1日(含)以後出生,並於本縣各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新生兒,其父或母已設籍本縣一年以上者,得申請發給生育津貼1萬元;但110年12月31日(含)以前出生之新生兒,仍適用修正前規定,領取8,8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