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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縣各戶政事務所明(112)年度國定連續假期暫停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1案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苑裡鎮戶政事務所

一、依據本府民政處111年12月16日簽奉核准辦理。

二、本縣各戶政事務所自明(112)年度起於國定連續假期暫停受理預約結婚登記服務。其暫停受理期間,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如下:

 (一)112年開國紀念日(111年12月31日至112年1月2日)。
 (二)農曆春節(1月20日至1月29日)。
 (三)和平紀念日(2月25日至2月28日)。
 (四)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(4月1日至4月5日)。
 (五)端午節(6月22日至6月25日)。
 (六)中秋節(9月29日至10月1日)。
 (七)國慶日(10月7日至10月10日)。
 (八)113年開國紀念日(112年12月30日至113年1月1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