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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疫情,為維護您我的健康,109年12月1日進入本機關前請配合之事項公告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苑裡鎮戶政事務所

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-19疫情持續上升,且秋冬時期除了COVID-19疫情外,也有多種經由飛沫、空氣傳播之傳染病盛行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本年12月1日起,強制要求民眾進入「醫療照護、大眾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、洽公」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。未依規定佩戴口罩,經勸導不聽者,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,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

 

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疫情,為維護您我的健康,109年12月1日進入本機關前請配合以下事項:一、請全程配戴口罩。二、以酒精消毒雙手及量測體溫。三、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或其他身體不適,建議您先就醫並在家休息。四、留下您的聯絡資料,實聯制,並回答相關問題。疫情期間,不便之處,敬請見諒!